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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王建國

    11月14日,在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的第十天,縣政法委通知我父母趕到,並讓他們擔保寫“保證”,我母親不識字,父親也只讀過二、三年級,也不會寫,並且發自內心地不願寫,因為我修煉這幾年他們也知道法輪大法好。可政法委逼著父母寫,否則就不放人,父母便違心地照抄了一份所謂的“保證”。這完全是無理要求,是對大法的玷污。父親後悔不已,我是更不承認這種 “保證”的。在此我代表我父親聲明寫的“保證”全部作廢。另外,在拘留所,當時他們還威逼我父母交了500元錢的所謂“生活費”。在當權者對大法不公正的對待下,我按照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進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協助政府糾正錯誤,何罪之有?把我長期非法關押送勞教1年並延成2年。兩年過去了,還繼續以所謂“洗腦班”的名義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五十天。我遭受了多少非人的對待?!身體上和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打擊,應該給我賠償損失呀!怎麼能反過來向我們要錢呢?難道權就能大於法嗎?

    建議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家屬們,不要去做甚麼“擔保保證”,不要去交那些不合理的費用,經常去探望被非法關押大法弟子,制止邪惡壞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協助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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