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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童繼芬 去年三月,由於我不願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而被非法關押。我同犯人相處一處,加之惡警把我們當重點,那種不願在那骯髒的地方呆下去的願望很強烈。後來又聽說要將我判刑,那種想出來的願望就更強,再加上家中老母病得很厲害(我是她唯一的親人),孫子近一歲,丈夫工作忙。兩個半月後交了四千元“保證金”被放了出來。 9月又通知我,如果不寫“保證書”,又要進“洗腦班”。而且說“洗腦班”要長期辦下去直到全部“洗腦”為止。當時由於自己執著心太強,放不下親情,不願到那骯髒的地方去聽誹謗造謠,再加上錯誤地理解了師父在《理性》中寫的“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便寫了鑽字眼的條子想矇混過關。後來看到《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後,心中十分愧疚。也寫了“聲明”,但不知交往何處。後來又重溫師尊的《法輪大法義解》,理解為師父很慈悲,不注重形式,只看人心,當時就把它燒了。 現在我悟到:師尊很慈悲,但大法是嚴肅的。所以我現在慎重聲明:去年我寫的“情況說明”、在邪惡材料上簽的任何字,以及一切不利大法的言論統統作廢。我現在要補交我的心聲:法輪大法是最正的宇宙大法,所以我要“堅修大法心不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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