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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秀英 2003年8月28日,我在農村發資料時被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2個半月後,被押送到女二所,惡警做強制洗腦,被罰站了5天5夜後,又被罰坐了10多天,不許睡覺,進行迫害;11月30號,被押到了勞教所;12月5日,全省各地惡警組織強制洗腦班。當天把我拉入綜合樓進行強制洗腦迫害,腿用床單綁住,再用床單勒我的脖子,它們按著我簽下了所謂的“三書”。還今日聲明:被強制寫的“三書”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9/1389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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