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徐鳳霞

    在大法遭受邪惡迫害後,我做了決不該做的事,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愧對偉大師尊的慈悲苦度。交了師尊講法錄音帶和部份大法書、資料,做了“參加4.25上訪檢查”。2001年10月,單位辦洗腦班,自己又妥協了,違心的寫了“悔過書”。後來有一次,派出所到單位綁架我,單位有人為我寫了“保證”,我沒有明確反對。現在嚴正聲明:以前自己所寫、所說,所做的或別人代替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作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9/138904.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