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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金明 我在2000年時說過的違心的“話”,現在聲明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1,96年好心人勸我煉法輪功。在這之前我身體是很差的,一年要住幾次醫院,當時我是抱著鍛練身體來的,所有的毛病都好了,實實在在強壯了,五年多來沒花過一分錢醫藥費,這是事實,這無論對社會和個人都是大好事。我不能知恩不報。 2、法輪功教人做好人,凡煉過法輪功的人都深有體會,知道“善惡有報”的天理。 3、法輪功要求煉功人要按照宇宙的特性“真善忍”去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所以修煉法輪大法只能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強制永遠也改變不了人心。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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