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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米洪蘭 99年7月20日以後,江澤民集團在全國瘋狂迫害法輪功,警察叫我到派出所照相、按全掌手印。後來又叫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名,由於學法不深又有怕心,雖然自己內心不情願,但為了應付他們,還交了一本《轉法輪》書。經過學習新經文,認識到這是不該做的事,是向邪惡妥協,給大法抹黑,是對大法的侮辱。給大法造成很大的損失。特此嚴正聲明簽名和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情作廢。今後要多學法,“以法為師”,在正法修煉時期加倍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不等、不靠,儘自己的能力做好大法工作,正一切不正的,發揮大法粒子的作用,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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