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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香玲 迫害法輪功後,我被強辦了兩次洗腦班,讓我寫“悔過書”,我說不會寫。它們就讓兩個女人寫,讓我照抄。寫到有關不敬老師的地方我就不寫,它們就對我急,還牽扯到我女兒了。後來,把原來的副主任也搬來了,我就強忍著寫了。我對不起師尊的苦度,對不起同修的苦心幫助。聲明:我所說、所寫的對老師不利、對大法有損的一切通通作廢。今後,以法為師,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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