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群英 一九九九年,惡黨開始打壓法輪功時,單位領導找我談話,要我寫“認識”、交書,出於壓力我寫了“認識”,交了書。向惡黨妥協,配合了邪惡,對不起大法。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