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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黃與軒 在 2006年9月13日到9月19日,在“公安”局及派出所遭迫害時所寫的“保證書”,以及所說的不符合大法的話、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作廢。堅修大法,跟著師父走到底,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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