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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盧臣 我自97年開始學法以來,一直認為大法是淨化人心,使人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從江澤民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我開始時不知所措,在99年“7.20”到當地派出所簽了字,寫了“保證”。這是一個最大的污點,也搖擺過,這是我的錯。我現在發自內心的鄭重聲明:以前的簽字和“保證”全部作廢。在近幾年來,我一直在堅修大法,可就是在過關中不夠堅定,今後我一定要堅定實修,證實大法,講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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