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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春舫、於永華 99年7月,邪惡對大法實行瘋狂迫害時,由於怕心,在高壓逼迫下,我違心寫了“保證不煉”的言詞。嚴正聲明:當時寫的話一律作廢。跟隨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39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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