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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鳳雲 我97年秋天喜得大法,身心都得到了改善。從99年7.20大法遭迫害後,惡警把我找到派出所,說“以後不讓煉法輪功了”,它們拿一張紙讓我在上面按手印,我也不知道上面寫的是甚麼。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師尊、對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廢。修煉到底,堅信師父,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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