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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青華 99年12月我被邪惡非法關押一個月。2003年我被強行送去洗腦班洗腦。由於我學法差,沒守住心性,違心的寫了“三書”,說了一些對大法不敬的話。現在我嚴正聲明:過去所寫的“三書”及所說的對大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今後跟隨師父修煉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1391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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