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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韓薇 由於我學法不深,人的執著放不下,在99年“7.22”後,舖天蓋地的邪惡面前,不能始終堅持正信、正念、正行,且接受邪悟,做出了違背師尊、違背大法的錯事,造業深重。在師尊的慈悲感召下,我深感內疚,辜負了師父的慈悲救度,不配“大法弟子”的稱號。在此嚴正聲明:我全部違背大法的言行和文字作廢。今後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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