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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鄭秀英 我在99年“7.2”0前,曾向居委會洪法並借給居委會的人《轉法輪》看。在99年7.20以後,江氏集團邪惡猖狂迫害大法時,居委會的人找到我,讓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不寫,後來我兒子寫了,具體內容他也沒跟我說。我今天嚴正聲明兒子代我寫的東西作廢。自己在這正法的最後時刻要努力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心不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3/1392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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