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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萍 2002年4月,在派出所的非法審問下,說出了同修的名字。向丈夫妥協,答應不煉大法,致使丈夫對大法犯了罪。聲明: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4/1393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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