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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維茹 我在家無緣無故被抓到拘留所,非法關押26天,強迫我寫“在家煉功,做合法公民”,我就寫了。我悟到不應該配合邪惡,家屬寫的甚麼我不知道,聲明我和家屬寫的所有“保證”全部作廢。加倍彌補過錯,跟上師父正法進程。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7/2153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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