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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宏全 我於98年喜得大法,使我全身疾病不治而癒。我被邪惡綁架後,它們強迫我簽字。為此,聲明我所說的錯話、簽的字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5/13938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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