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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周林妹 99年7月,邪惡迫害大法時,當地居委找我談話,要我把大法像交出來,我不交。它說:“看到就要交出來,不交不行。”我交了,大法書也拿出來了,還有手抄本也被抄走了。我還燒掉一些資料。嚴正聲明:我所說、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從新修煉,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6/139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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