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蔣立芝 我一九九八年秋得法,得法後身心受益。九九年邪惡開始迫害大法,邪惡多次干擾,大約九月份派出所邪惡來逼我交大法書,我不在家,兒子在家,我回來後叫兒子把大法書《轉法輪》送到派出所,後來邪惡警察見有機可乘,又叫我按了手印。想起來真是後悔、痛心,我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我鄭重聲明:在邪惡迫害下,在我的怕心驅使下,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