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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潘立勤

    我於98年3月份得法。99年“7.20”期間被邪惡迫害,叫我把所有的材料都交出來,因當時有怕心,就把大法書和煉功帶都交了。後來悟到我放棄學法煉功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現在嚴正聲明:我那時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在以後我一定要好好學法煉功,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7/139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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