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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毅 在一九九九年7.20後的紅色恐怖高壓下,邪悟中寫過“放棄法輪功修煉的悔過書、保證書”,並配合當地“610”寫過“揭批法輪功”的材料,尤其被當成一時“洗腦典型”寫文章並參加過市“司法”部門的“演講”,並被錄製成電視片供“洗腦班”用,對師父、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惡。二零零二年,為實現兒子當兵的心願,怕他因父親煉法輪功受“牽連”,我又起了找同學、走關係疏通的心,等於承認了舊勢力的迫害,做了不該做的事。結果兒子不但當兵未成,還失了學,真是痛悔不已。二零零三年三月一天,我正在工作時,突然被惡警非法抓走,在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一個多月,在怕心下,我又配合邪惡寫了“悔過書、決心書”,並說出了其他三名同修。出賣了同修,當了叛徒。現通過明慧網嚴正聲明:我以前的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堅決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走正師父安排的大法修煉之路,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8/1396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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