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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蘭 2006年3月17日,我因修大法、講真相被惡人舉報,市610派當地派出所到我家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幾本《明慧週刊》及數盤煉功帶,並脅迫我到派出所做材料,非法訊問,還威脅要把我押送到洗腦班。最後,它們讓我在筆錄上簽字,紙上寫的甚麼我也不知道。我簽了字,按了手印。在此嚴正聲明:我當時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到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9/1397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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