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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燕美 我是98年得法的。曾把師父的法像和書全部交了。2002年底,和同修去散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抓,在洗腦班上被偽善迷惑,違心的寫了“三書、要求”,做了不該做的、最恥辱的事,給大法帶來很大的損失,給同修造成極大的痛苦。我有愧於師父的慈悲苦度。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信師信法,堅定正念,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9/1397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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