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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吳海顯 “7.20”惡黨迫害大法時,我被惡警騙進派出所,並威脅我:不寫“保證書”就不能回家。由於我學法不深,執著心太重,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我沒有吸取教訓,在單位舉行的所謂“揭批”會上,我又說了一些對大法、對師父不敬的話,毒害了許多人,給大法抹黑和帶來負面影響。在此我嚴正聲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決心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0/139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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