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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賴長蘭、李國森 我們以前曾修過大法,在受迫害時把大法書丟掉了,做得很不好。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從今以後相信師父、相信大法,走師父給安排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0/1397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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