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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鐘才壹

    2000年左右,在我上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媽媽被非法抓,我住在老師家�堙C老師強迫我寫“叫媽媽回家帶我,不煉法輪功的信”,我違心的寫了,帶給了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媽媽,做了不該做的,幫助了邪惡。現在,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139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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