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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東紅 99年7月20日被非法拘留,由於學法不深,違心的說了、做了有違大法的言行,幾年來後悔莫及,我現在嚴正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要加倍努力,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1398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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