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楊洪志、李娜
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6年8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1/1398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