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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張鳳歧、蘇鳳珍

    7.20後,我們去省城護法,回來後被公安局辦了七天“洗腦班”。當時由於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在“洗腦班”談了去省城的經過,在“認識材料”上寫了違心的話,雖說是不情願的,但也是對邪惡的妥協。這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現在我們嚴正聲明:在“洗腦班”上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堅修大法緊隨師,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8/215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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