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人:徐代興
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4/140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