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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玉芬、李秀英、麻發銀、麻芳蘭、張蓮海、王秀英 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非法迫害大法以後,在當地派出所的逼迫下我們所做的一切“保證”在此聲明作廢。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洗刷污點,我們堅修法輪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6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5/1402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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