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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義國 在大法被迫害之時,我是兩次非法被抓。第二次送回本地市公安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在上面邪惡的逼迫、親屬們強迫下,當時自己的執著心有好多沒放下,就被迫潦草地寫下了“保證書”。這是我的最大錯誤,非常痛悔。出來後,我堅定大法的信心百倍,繼續做我們真修弟子該做的,以最大的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我現宣佈我以前寫下的“保證書”,聲明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8/21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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