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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葉秀芬

    在九九年7.20邪惡迫害大法時,鎮派出所的惡警非法闖入我家,強迫我說:“沒煉法輪大法,不能煉法輪大法。”聲明:我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大法、對師父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6/140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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