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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榮 99年7月20日,我在派出所的壓力下,違心地交了書,寫了“保證”,這都是違心的,並不是我內心的真實體現,給大法造成了損失。我現在嚴正聲明一律作廢。今後在正法進程中加倍彌補,緊隨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8/215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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