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鳳芝 在99年邪惡迫害大法時,那時學法不精進,我沒有堅信師父,當地派出所到我家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當時沒有正念,怕心重,就寫了“不煉功”的保證書。現在認識到是在犯罪。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要加倍努力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做好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期望。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