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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曹淑芬 2006年9月21日晚去貼真相材料,被惡人發現,當時惡警讓我把貼的全部弄掉,由於怕心作怪,我配合了邪惡,把貼的真相弄掉了一部份。我對不起師尊,對不起大法,我錯了。聲明所做錯事作廢。我今後要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精進實修,做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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