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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孫蘭珍

    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份做錯了一件痛心的事,那時惡黨迫害大法弟子並讓交出大法書,因學法不深,我被迫把師尊的大法書《轉法輪》和一張法像燒了。嚴正聲明所做的錯事作廢。我今後要在學法上多下功夫,發好正念,做好三件事,放下執著,緊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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