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華興珍、王雲明、黎祥雲、譚國瑛 在九九年邪惡猖獗時期,派出所、街道居委會到家中多次強行逼迫我們交出大法書,當時由於自己有怕心,順從了邪惡,就把《轉法輪》交給了派出所。現特此聲明上述錯誤行為作廢。今後決心走師父安排的道路,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彌補過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4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