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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振香 在99年7月20日後,行為上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自己和其他同修一同簽了甚麼“協議”。現回想起來,悔恨不已,是符合了邪惡和舊勢力。現在我嚴正聲明所有簽字一律作廢。堅信大法,做好三件事,緊隨師尊一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8/14044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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