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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俊強 99年7.20時,我母親因煉法輪功遭到非法鎮壓,不許再煉功,並叫寫“保證書”,因當時我還沒有走上修煉道路,給我母親當了擔保人。後來,我通過學法,走上了修煉道路。嚴正聲明:我當時的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9/1405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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