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有志 在99年單位對我進行洗腦時,和2000年派出所找我談話時所寫的煉功經過和筆錄及當時所說的錯話聲明全部作廢。今後我要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負面影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9/140523.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