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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徐秀華 我於2000年12月份被惡警闖進我家非法抓捕,送到派出所非法審問我到十一點多鐘,連夜送我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三十三天,在此期間向市檢察院批捕,市檢察院索要人民幣五百元改為監外執行一年。為營救我出魔窟,我愛人求人,他寫了不敬師的言語和我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我被迫按了手印,並違心的回答:“不煉x法了”。現在我認識到我配合邪惡是錯誤的,特此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都作廢。今後做好三件事,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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