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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陳福娥 九九年7.20邪惡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當時我所在轄區派出所強迫我表態,因我不認字,惡警拿出事先準備的“保證書”讓我按手印,我迫於壓力順從了它們。做了不該做的事。現嚴正聲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徹底否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0/1405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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