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謝慧 我於去年1月3日去北京信訪局上訪,被拘留,送回上海,接受審查。在拘留期間沒有能夠堅持正念,給大法帶來了損失。在此聲明,去年1月初在上海市南市分局內所作悔過材料作廢。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7/7367.html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