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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秀琴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後,派出所把我找去,問×××是否輔導員,×××是否天天拿錄音機的,因法理不清,當時我答應“是”。現在聲明我的話作廢。二零零二年,街道要把我送洗腦班,單位為了不受牽連,說我抄了“五書”交上即可。我怕影響孩子升學,所以就抄了,而且還加了點自己的話。大法救了我,我這樣做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特此聲明寫的“五書”作廢。洗刷污點,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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