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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胡錦秀 在99年“7.20”當日,邪黨不准我們去公園煉功,把我們都帶去辦洗腦班,還要每人交一份“體會”,我交了。由於自己修煉時間不長,學法不精進,沒有自己的主見,正念不強,回想起來很後悔。在此聲明那份“體會”作廢。一定要聽師尊的話,做好三件事,跟著師尊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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