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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琢玉 我於九六年六月得法。九九年“七二零”邪惡開始迫害大法的時候,我交了大法書籍,毀了師父的法像和法輪圖形。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在這最後時刻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彌補我的罪過。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2/1407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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