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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遲月 我於1996年得法,那時我9歲,被家人帶著學法煉功。後來因為家庭的原因,我和父母到外地居住,對修煉逐漸放鬆。99年“7.20”發生後,十一、二歲的我因學法不深,對大法和師父產生誤會,做了對不起大法和師父的事,甚至被迫在學校舉辦的“反法輪功”的條幅上簽名。後來在家人的幫助下,從新認真的看了一遍《轉法輪》,知道自己誤會了大法,因此又回到了大法修煉中來。今天在此嚴正聲明:以前曾經對大法所說、所做的一切不利言行全部作廢。精進實修,彌補自己的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4/14086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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