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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尚華 我於96年底喜得大法,走上修煉之路,決心按師父的安排修煉圓滿。7.22以來仍堅持修煉,2000年5月進京正法、上訪。10月底在散發真相材料時被抓進看守所。25天後,家人重金擔保“取保候審”回家,行動被控制,後單位要我寫一份“認識材料”,我以黨員身份寫了,有人替我修改並加上所謂“五不”等內容,我違心的想順水推舟,解脫自己,就簽了字。後看到師父經文,知道錯了,於2001年5月2號我寫了聲明並向單位領導講清真相,現再次聲明,過去被審時所寫的“材料”包括看守所提審回答材料均無效,全部作廢。我要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在正法的洪流中,以“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像、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1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19/216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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